Fight

Fight

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煩請八方來援~一起協助給力轉出去~

☆煩請八方來援~一起協助給力轉出去~
[818拆政腐:南鐵反東移自救會發言人陳教授]

我們這三個(南鐵、A7、桃園地鐵)其實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政府利用交通建設的名義,來進行土地浮濫徵收,首先我先簡單介紹這三個案子。機場捷運A7案,我們在臺北都可以看到A7合宜住宅的廣告,這個案子以合宜住宅的名義來進行徵收,徵收236公頃的土地,236公頃裡面只有4%是用來做合宜住宅,其它96%是用來做土地重分配,四個建商財團分配。更不合理的是A7案並沒有走過完整的土地徵收程序。他用預標售的方法,老百姓不同意被徵收,政府也還沒走完程序就先把地賣給財團,老百姓也沒有太多表達的權力。再回到我們的案子,這個案子很簡單。全世界包含臺北、高雄的鐵路地下化,他們都是原有軌下方做地下化。在其它國家或台北、高雄,他們都是在旁邊去用一個鐵道作臨時軌,用完再把臨時軌拆除,在有人權的國家土地就會再還給老百姓,這是很一般的作法。

但是在臺南整個計畫從86、96年都是在原有軌下方施作,但98年卻大轉變,把鐵道搬到現有軌道的東邊來做永久軌,也就是說蓋完之後台鐵的土地就被騰空出來了。我們去調資料很清楚,裡面是要根據都市縫合計畫來做規劃的。台南市縫合計畫是要做什麼呢?上面就寫著縫合計畫上面的土地以後是要蓋商業區、高級住宅區、豪宅。這案子被經建會說是一個「以土地利益補償軌道建設」的示範例。毛治國說:「我們這個案子是彌補台鐵虧損的金雞母。」政府沒有錢乾脆來搶老百姓的土地比較快,這樣他們就可以還債了。我們再進一步去查資料發現可怕的是,這件事不是只有今天站在這的幾個自救會跟土地被徵收的農民,而是整個國家的政策問題。經建會有一份「公共建設跨域整合策略」裡面就講得很清楚,國家是沒有錢的。所以馬英九政府在訂公共建設策略就講得很清楚,「如果沒辦法在那個公共建設中取得土地利益的話,他們是不願意去做的。」

那怎麼去取得土地呢?做公共建設的土地也許只有一點點,就要去徵收更大片的土地。其它不是公共建設的土地就再把它賣掉,賣掉後就有錢來補償公共建設,可能還會有賺。這東西甚至已經制度化、法規化。內政部都已經成立一個平台叫「公共建設結合地方開發計畫規畫及審議平台」,用來審查全台灣各縣市所有的公共建設案子,看能不能從中取得土地利益。經建會也有一份作業手冊去教導我們的公務人員怎麼系統性的來當強盜。交通部還寫了兩個,一個是「大眾捷運系統及週邊土地開發計畫及申請審查作業辦法」;另一個是「鐵道系統及週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辦法」。這兩個法規,都已經定法規了,寫得很清楚:要去實行捷運或鐵道建設一定要從當地取得土地利益。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的不是個案,也是未來會發生的,去年八月的官方資料就顯示出來。除了現在在檯面上看到的桃園、臺南,未來會發生的還有萬大、中和、樹林、民生、汐止捷運、桃園捷運系統、高雄地鐵延伸到鳳山的線...,全部在進行開發同時擴大土地徵收來獲得土地利益。今天事情已經演變到不只是這些受災戶,這個國家體制已經要把整個土地浮濫徵收透過公共建設、透過捷運、透過鐵路延伸到全台灣的每個地方,不只是農民,連住在城市的中產階級也是,不要以為中產階級高人一等,你只要沒有認識權貴,你的家隨時都有可能被徵收。

我們知道這個系統其實是不分藍綠的,大家知道台南市是非常帥的賴清德執政,今天進行這個政策的雖然是馬英九、吳敦義跟江宜樺這個政權,但是地方政府是完全配合的!因為地方政府與地方政客可以從土地重新分配中獲得非常非常大的利益。所以我們今天要面對的不只是國民黨中央政府,我們還要面對在地方執政的反對黨。以後若民進黨執政我們仍然不要鬆懈,因為看起來他們的心態是一致的。所以我們今天到底要拆什麼呢?從我的觀點來看,不只是拆政府,我們今天要拆掉的不只是劉政鴻這種真小人,也包括賴清德這種偽君子。我們今天要拆掉的是這個完全不把老百姓當一回事的政策、政客、政黨。所以我們今天老百姓要站出來!(台下掌聲~加油 加油)

最後喊一下口號:反對浮濫徵收!! 反對浮濫徵收!! 反對浮濫徵收!!



順道講一下三位桃園地鐵的同志他們被起訴,搞了兩年多說他們妨礙公務、聚眾首謀。搞了兩年的官司最近才在高等法院被判無罪。(掌聲)其實這個政府知道自己是沒有理的,但是他就用整個系統來找你麻煩、來恐嚇你。先是用騙的,騙的不行就當強盜,強盜不行就說我是政府,我有法律!那我們可以怎麼做?我們就完全的抵抗,不承認他們是我們的獨裁者,我們老百姓才是國家的主人!(掌聲)

[攝影連結]818拆政府行動 把國家還給人民-桃機A7、台南鐵路地下化反東移自救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9HRPzYdAMk

1 則留言:

  1. 為何政府堅持地下化東移的理由 個人淺見 請參考
    依據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第一階段)...
    『為將土地開發機制與軌道運輸建設整合一併推動,使周邊之都市開發與立體化工程能於相同時間完成,為加速取得所需土地,以利地下化工程進行,故優先針對路廊部分所需工程用地範圍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這就是第一階段都更,也就是賴市長敢承諾原鐵道做道路公園,不做土地開發】
    『有關臺南車站站區及周邊地區,則配合場站工程設計及相關土地開發計畫定案後,另依法定程序配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這是後續都更要辦理的,也就是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鐵道運輸建設,提高自償率。應該不會是賴市長辦理了。】
    都市計畫本來就可以隨發展需要變更,鐵路東移後,依第一階段都更,原鐵道上方的是當道路公園,但是如果第2階段改畫為住商用地,則依土地徵收條例49條撤銷或廢止徵收,或依59條台鐵優先買回。 土地開發利益應該就在這裏了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