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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0814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北上黨中央】聲明

反台南鐵路東移
0814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北上黨中央】聲明
[南鐵地下化 毫無必要東移]
  台南鐵路地下化,自民國80年省政府屬意辦理,鐵工局84年完成整起計畫,85年通過環評,甚至96年談妥配合款準備實施,通通都是「地下永久軌置於現軌國有地下方」,工程期間以「徵用」方式租用東側土地施作臨時軌之「不東移」版。卻在核定前夕(98),鐵工局依經建會「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建設」之意見,直接徵收東側土地做為永久軌,原軌地保留另作開發,政院也火速通過這個「東移迫遷版」。
  既然南鐵地下化不東移毫無疑慮,賴市府就不該把自救會扣上「阻礙台南發展」大帽子,刻意拉升老居民與市民間的對立,弱弱相殘。而阻礙台南發展的,從來就不是遭政府與制度欺負的弱勢,是說話不算話、刻意不作為的地方政客與說謊欺騙的顢頇鐵工局。
  對於民進黨黨中央動員上下砲轟大埔案,卻對賴清德執政下的南鐵迫遷案置若罔聞,自救會完全不能認同。⋯⋯

[「重新評估東移」的賴立委 請對「東移是唯一且最佳」的賴市長負責]
  964月,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與南市府以「不東移方案」談妥配合款,賴立委還以此版本向中央追蹤預算。98年鐵工局將計畫大改為東移版,準備送往政院核定前的公聽會,民進黨團對於南鐵東移大感意外。蔡旺詮直言堅決反對東移,時任立委的陳亭妃與賴清德要求鐵工局「重新檢討評估東移」。自救會「反東移」的訴求完全與當時的民進黨團一致,顯見南鐵不東移完全沒有任何疑慮。
  但1018月,南鐵爭議爆發後,賴清德卻偕同鐵工局宣稱不東移方案將會有種種工程缺失,企圖將東移迫遷合理化。蘇前院長、賴前立委、鐵工局前後矛盾人格分裂。南鐵東移案是一起中央為了龐大的土地開發利益,地方政客為了其個人的政治功績,跨黨派推演的一樁醜陋迫遷案。

[迫遷的本質全國皆同]
  賴市府自爭議爆發後一再強調南鐵案不同於大埔案或士林王家案,形同宣稱藍色執政縣市的迫遷案就是迫遷案,綠色執政的迫遷案就不是迫遷案。迫遷之侵害憲法違反人權之本質普世皆同。南鐵不東移就可以地下化,賴市府不該以虛假不實的「公共利益」包裝迫遷案。
  再者,南鐵案96年改為東移版的理由之一即是「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建設」。但鐵工局與賴市府在爭議爆發後,一直不願對外公布經建會所指涉是「哪塊土地」、「如何開發」、「利益多少」、「利益歸誰」?賴市府一方面想強推地下化作為其政績,一方面又礙於南市府財政困窘,竟想藉由公共工程大撈一筆。對於南鐵東移案中這種內嵌的新自由主義思維,只要賴清德選擇東移版就無以迴避。都發局遲遲不對台鐵原軌地作何開發擬定具體計畫,卻急著幫鐵路沿線周邊國防部、台糖、台鐵國有地以「付款式標售」的方式招商。南市府主掌都市計畫工具,賴清德自然成為土地利益的最大支配者。南鐵東移迫遷與全國土徵議題之本質相同,為政府以都市計畫工具巧取豪奪人民財產的暴政。

[南鐵東移案在賴的操作下形同民進黨版的大埔案]
  吳敦義位居副總統要津後,便毀棄大埔原地原屋保留的政治承諾,放任劉政鴻強拆大埔。96年蘇任行政院長時以不東移方案施作地下化,賴清德立委時期要求重新檢討評估東移,但賴當上市長之後立刻失憶,裝瘋賣傻的功力,媲美馬吳。
  苗縣府操弄都市計畫與交通管理學門語言強拆大埔四戶。賴清德自爭議爆發後,偕同鐵工局以鐵路工程專業術語宣稱南鐵不東移會有種種負面影響,市都發局不細究南鐵東移之不必要、對於「徵收」這種國家之高權不知節制,巴結上意大加吹捧東移迫遷。政治人物操作專業術語,政府專業人士淪為政客的工具,兩黨政治人物在處理爭議上搬弄「專業術語」模糊焦點的手段毫無差別。
  馬吳劉針對718後各地紛起的抗爭,動用國安法濫捕異議學生與政大徐世榮教授,事後竟有警大教授出面宣稱「徐自求移送」。民進黨黨中央抓緊態勢,聯合六縣市首長約制中央政府警察濫權,要求言論自由。但就在8/4蘇與賴參與台南反服貿座談的公開場合,南鐵學生只因高喊口號舉起標語隨即遭市府維安人員勒頸壓制,使其噤聲。事後市府又發出不實聲明,宣稱該名同學沒有外傷、主動跳上椅子作勢攻擊蘇賴云云。賴清德雖為民進黨籍市長,但壓制抹黑異議份子的手段根本比馬吳還威權。

[南市府掌有都市計畫工具可以化解爭議卻不積極作為]
  陳菊面對拉瓦克部落迫遷,宣示「不會使用強制公權力」,派駐市府人員與居民協商。但南市府都發局與工程單位面對南鐵東移爭議,卻完全沒有與自救會召開過任何協調會,無能也無意解決爭議。市都發局不與居民實質協商,卻是加速都市計畫審議流程,對於老居民而言,根本就是凌遲。
  爭議爆發後賴清德把一切責任推卸給中央,但卻刻意忽略3/12賴清德「主動決議採行東移」與主掌東移案都市計畫的事實,對東移方案有絕對的主導性。決議東移後,又拿出僅四頁概念階段的安置方案來混淆東移迫遷的不合理性,頻頻對外放話卻始終不與居民直接溝通。安置方案不僅是個空包彈,還是政治人物作秀的工具。

[徵用與徵收之意義完全不同]
  市都發局為了化解爭議,宣稱原軌地擬作40米公園道,具有「公共利益」。但事實上,就算台鐵原軌地不做任何開發,也無法混淆南鐵地下化東移毫無必要的事實。
  民國99年,鐵工局第六工程段於台南揭牌宣示南鐵案即將啟動,前鐵工局局長許俊逸與時為市長候選人的賴清德宣稱「南鐵案擬採潛盾法」,可大幅減少徵收與影響面積。但卻在爭議爆發後,遭鐵工局與市府以安全因素自我否決。居民宣示自己憲法保障之居住權與財產權原本毫無但書,現在願意拆除房舍,出借土地與全南市府以成全鐵路地下化,已是對市府之最大限度的退讓。市府還不心懷感恩,東移徵地態度強硬,根本得寸進尺,令人無法接受。
  土地徵收乃國家之高權,必須符合「最後手段」與「完全補償」等要件。南鐵地下化以租用借地即可完成,徵收根本不是「最後手段」。而完全補償包含物質與精神層面,終極目的在回復原有之生活水準。東移徵地後,居民領取市府訂定之「市價補償」,要如何再買到可以安身立命的家?
  就精神層面而言,這群台南老市民的居住型態本身就與土地密不可分。除了有居民於自家後院土地種植蔬果維生之外,老居民習慣已久的步行生活圈、門前騎樓停放汽車種花種草的透天厝、巷弄間的鄰里關係等生活模式,通通必須依賴「歸還土地原屋重建」才能達成。南鐵既然不用東移徵地即可完成,工程結束將土地還與老居民,才是落實「完全補償」之意旨。
  台灣土徵議題除了長久面臨的「農地與建地」之間的角力。在南鐵案中,更是細緻到「住屋型態是否擁有土地所有權」間的角力。而對於台南這座人性尺度的城市,居住與土地密不可分,這種抽象都市紋理更是應該被保存與彰顯的。南鐵地下化以徵用代替徵收,工程前期與居民頻繁協商,工程期間妥善安置,工程結束以工作站駐點方式協力原屋重建,強調「居住土地」之保障,將大大拓展台灣土地所有權保障之里程,樹立官民合作推動公共工程的典範。

[城市是有記憶的,賴清德想要什麼樣的歷史定位?]
  台南堪稱民主聖地,市中心出現迫害人權的公共工程,執掌行政權的賴市府無能不作為。鐵路地下化為百年大計,牽動台南未來發展之命脈。多年後台南市民坐擁華美的「40米綠園道」時,難道不會想起這是靠一位民進黨籍的蠻橫市長踏著407戶的血淚所成就的嗎?賴清德地下化的政績還沒達成,先是惹上「迫遷市長」的歷史臭名。停止操作對立,與居民實質溝通才是化解爭議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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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單位]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
南鐵居住正義青年小組

台南市促進鐵路地下化合憲正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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