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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立法院凍結本案預算 進度

今日立院審「中央都更基金預算編列案」, 其中有「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 5,000千元.


許添財立委 聯合 姚文智立委, 李俊毅立委, 陳其邁立委 提案凍結本案預算. 今日未審完, 主席邱文彥立委也做主決議要求凍結先專案報告! 約兩周後審! 請同志向五位立委致電,致函感謝!!
提案文如下。 吳欣修說謊情事亦明載!

中央都更基金預算凍結


案由:
102年度內政部主管中央都更基金不動產投資科目,共編列都市更新投資323,040千元,其中「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 5,000千元,因目前台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出現爭議,建議凍結5,000千元,待爭議解決後再行動支。

說明:


1. 「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放棄96年綜合規劃案「於現有軌下方施作永久軌」之設計,改將鐵軌東移,擬徵收台南市精華區民地5.1公頃建置永久軌,將摧毀四百多戶家庭。因擴大徵收而釋放之原鐵道用地,則將作為台鐵活化資產、清償債務之財源。經建會2009年8月11日新聞稿明白指出:「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結合周邊土地整體開發方式,為第一個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運輸建設之示範計畫」。毛治國部長於2010年4月15日明白表示:「台南站地下化後,火車站週邊及鐵軌沿線的大小範圍都市計畫更新,將是台鐵資產活化、償還債務的金雞母」。皆明示「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之本案的公共利益應是「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而非「開闢政府財政」,因此明顯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釋憲文409號「公共建設需採最少土地徵收的方式為之」、釋憲文第513號:「為增進公共利益之需要,固得徵收都市計畫區域內之土地,惟因其涉及對人民財產權之剝奪,應嚴守法定徵收土地之要件、踐行其程序」、土徵法第三條之一「興辦公益事業,應優先使用無使用計畫之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本案之土地徵收缺乏「必要性」、「公益性」、「適當性」與「合法性」,因此受到被徵收戶極大的抗爭。被徵收戶已組成自救會,除在台南市持續抗爭外,並於10月16/17日北上於交通部、總統府、立法院、環保署示威遊行。在「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爭議未解之時,「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之預算於今年度之編列,實為不妥。

2. 雖然,交通部與台南市政府屢次要求被徵收戶放棄抗爭,與政府談「補償」。台南市政府也於新聞稿中提出要「安置」被徵收戶。但是「補償」與「安置」完全不是被徵收戶的訴求。因為,土地及房屋非僅是商品,更是生活、情感、歸屬、與記憶的寄托。我們不想離棄自己的土地,亦不願接受政府「安置」。被徵收戶要求的僅是請政府把我們當人看,卑微的請求政府踐守「公共建設需採最少土地徵收的方式為之」與「土地徵收應嚴格踐行程序」的憲法精神。在「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爭議未解之時,「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之預算於今年度之編列,實為不妥。

3. 交通部於八月底召開此案的說明會,會中官員提不出清楚資料,屢屢閃避民眾問題,並多有說謊情事。交通部對於鐵路東移之理由一變再變,包含「為保存古蹟車站」、「軌道於車站處東移後,回不來原路線」、「對周邊居民影響較小」、「為節省計畫經費」、「因為台南地質,無法潛盾施工。為了明挖施工,所以要東移」、「要縮短工期與交通黑暗期」等原因,皆為被徵收戶自救會一一戳破其謊言。關於「現有鐵道之鐵路局土地如何使用」,台南市政府的說明也一變再變,包含「未規畫」與「全部交給交通部作公共設施」,其實該筆土地已於南市府新聞稿中揭示將「招商」。在「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爭議未解之時,「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之預算於今年度之編列,實為不妥。

4. 98年 6月公聽會,交通部首次以「鐵道東移」對居民陳述本案。與會居民反彈,決議事項中第一條即為「建請維持原鐵道施工,以減少民怨」。99年9月,毛治國參加「動工說明會」。該說明會中居民對「鐵道東移」表示強烈反對,毛治國因此強調「地下工程東移只是原先假設的狀況之一,由於有民眾反對,因此選擇原地地下化」。今年8月,鐵工局官員以「部長沒有得到幕僚完整資訊,所以一時口誤」為毛治國辯解。今年9月,交通部更改說法為「毛治國部長指的是,不會再將鐵軌向更東側更加東移」來辯解。交通部的強辯顯然與98年公聽會及99年毛治國「擇原地地下化」來回應憤怒居民的說法完全不符。在「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爭議未解之時,「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之預算於今年度之編列,實為不妥。

5. 南市府都發局日前公布的八月底四場說明會會議記錄造假!特別是自救會錄影帶中8月28日下午場某被徵收戶向台南市都發局吳欣修局長詢問:「是否可以換得地下化後空出來的台鐵用地,讓被徵收戶重建家園?」。吳局長曾說:「市府也研究過此方案可能性,我們也很想讓你們取得該土地,但就卡在現有鐵道之鐵路局土地之深度不足16公尺。深度不足16公尺之土地無法為建地。因此,給你們也沒用」。這段文字並未完整記錄在該會議記錄,只顯示「就現行建築法規定最小建築物深度是16公尺, 經評估西側土地多低於16公尺,因此未來仍有無法建築的問題」。事實上,吳局長這段話根本是說謊,根據「臺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深度不足16公尺之地可用寬度補償,最小建地深度僅需為4公尺。整個廊帶那麼長,絕對可用寬度來補,所以4公尺就夠了。南市府與交通部根本只想要被徵收戶拿錢滾蛋,不想讓被徵收戶取得任何土地,幹嘛還要說謊,假裝關心來騙人?在「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爭議未解之時,「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之預算於今年度之編列,實為不妥。

6. 賴清德市長於10月16日新聞稿表示「市府將以寧繁勿簡的作法,與市民共同解決問題」。並於10月26日面對被徵收戶自救會時表示「將舉辦論壇釐清爭議」。更於11月6日新聞稿表示「將使台南市鐵路地下化論壇成為審議式民主的典範」。該論壇尚未招開,在「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都更案」爭議未解之時,「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拆遷安置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權利變換計畫及招商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之預算於今年度之編列,實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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